1、对于婚后共同房产,从价值上来讲,双方各占一半,如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如果贷款尚未结清,房产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即使法院将房产判归非产权登记人,也无法办理。
3、如果原被告双方对于涉案房产的价值无法达成一致,就要向法院申请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也会产生评估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