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江苏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2、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今年,江苏的高温费暂不调整,标准依旧执行2011年的规定,即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但是最迟10月底必须全部发放到位。本次专项检查,人社部门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立案,依法调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