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1年想辞职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2-12-11 09:02:46作者:佚名

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1年想辞职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吗

1、你不用告公司,凭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跟公司论理就行了。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办理社保业务,那么你可以根据新的《劳动法》与公司论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公司再不讲理,建议你搜集齐公司与你签订的协议和相关文件或资料,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或当地总工会投诉。准备好合同,工资卡,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你在这里工作过的证据,到劳动仲裁申诉。公司必须给你交社保,这个是法定的。准备好能证明你跟公司有劳动关系和时间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证人证明等。这样你去公司在所属区的劳动局举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仲裁才有胜算的。
3、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