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流程

更新时间:2023-02-07 10:43:10作者:智慧百科

洛阳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流程

  免费婚检的服务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洛阳市,并在我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流程:

  1.婚检所需资料: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单人1寸近照3张到辖区指定婚检医疗机构或洛阳市幼保健院孕优婚检门诊审核、填表、体检。

  2.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根据检查结果注明以下情况:

  (1)“建议不宜结婚”—双方为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如发现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

  (2)“建议暂缓结婚”—发现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3)“建议不宜生育”—可以结婚,但不宜生育。发现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4)可以结婚,可以生育,但需控制后代性别。X连锁显性遗传病男性患者或严重的X连锁隐性遗传病女性携带者与正常异性婚配时应做产前诊断,需控制后代性别。

  (5)劝阻婚育:危害生命脏器严重代偿功能不全者,影响性功能的严重生殖器官缺陷,婚姻生育足以使婚配双方已患病症加重恶化者,最好不要生育。

  (6)“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经婚前医学检查,未发现影响婚育的疾病或异常情况,已接受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者,婚检时法定允许结婚的情形。

本文标签: 医学  婚检  婚前  疾病  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