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风险提示

更新时间:2022-04-18 09:28:06作者:佚名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风险提示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风险提示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近期,我市出现个别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校区关闭、停止服务、停止授课、无法退款等问题。洛阳市教育局特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时,请警惕以下事项:

  一、理性维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校外培训机构破产倒闭情况。洛阳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第一时间已经将相关名单和线索提供给公安、市场监管、文广旅、科技等相关部门,并对涉事机构法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督促机构拿出工作方案、妥善解决相关问题。请广大家长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交费发票、APP截图等资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家长可通过向培训机构所在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登记或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等正当方式理性维权。如市民发现培训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可能提供证明材料。

  二、警惕破产倒闭机构继续收费。洛阳市教育局将不定期通过洛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晚报教育周刊等媒体动态公布我市培训机构破产倒闭信息,请广大学生、家长留意,切勿在上述机构缴费续费。

  三、警惕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家长在报名缴费前,要认真查看培训机构办学资质以及机构是否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同时公示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同时公示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四、警惕超长超期预收费。在缴纳费用前,家长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不缴纳超出公示范围的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应超过3个月。培训费一般应在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缴纳,不宜过早提前缴纳。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公示标准外收费的,应心生警惕,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五、警惕不公平格式条款。家长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应警惕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请家长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六、警惕不合法收费凭证。家长应向培训机构索要以机构名义开具的正规发票,警惕培训机构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交费发票等资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附件:洛阳市破产倒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名单信息统计表(截至时间2021.11.5)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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