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洛阳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2-04-21 07:57:26作者:佚名

2022年洛阳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

  2022年洛阳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公布。共有10类考生可申请照顾资格,各类可享受照顾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日期内到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享受加分照顾的对象及分值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中央军委相关部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央军委相关部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照顾15分录取。

  上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2.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军人子女政策执行。

  3.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照顾10分录取。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归侨、侨眷考生和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照顾10分录取。

  7.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8.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照顾10分录取。

  9.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10.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

  (1)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5分录取;

  (3)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

  (4)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审核认定办法

  1.军人(含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由洛阳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落实录取优待政策。相关优待资料由军人所在单位于5月10日之前报洛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详情可咨询洛阳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消防救援总队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落实录取优待政策。详情可咨询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组织教育科。

  3.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由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落实录取优待政策。详情可咨询洛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4.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落实录取优待政策。

  5.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考生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6.归侨、侨眷考生。审核户口本及侨务办公室证明。

  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审核《台湾同胞投资证书》、考生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7.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考生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由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核实认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做好审核认定工作,并在审核认定结束后向市教育局上报符合条件的考生花名册(见附件4),原始材料不再上报。市直初中按照考生户籍所在地,分别报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商请区卫生健康部门核实认定后将名单返还有关市直初中。

  8.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审核考生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9.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审核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迁子女回国证明》。

  10.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及获得国家级、省级、省辖市级、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审核父(母)见义勇为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和相关文件。

  考生提供的各种有关证件须随附复印件,所有证件需在原件和复印件左上角贴上标签,注明县区、学校、考生班级和姓名。有关证件原件凡有涂改痕迹的,均按无效处理。

  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认定程序

  1.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除前四类享受加分的对象(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外,其他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洛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照顾考生申请表》(见附件1)。考生逾期没有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照顾资格,全市通报批评。

  2.学校初审。各初中学校对考生的加分照顾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统一登记造册,填写《洛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符合照顾条件的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相关材料、相关证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认真填写《洛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符合照顾条件的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审核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该表(含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市教育局认定。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甄别材料真伪,确认结果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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