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流程

更新时间:2022-05-09 13:39:40作者:佚名

洛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流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一、法律依据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受理审核(一窗综合受理)。

  第二步:登簿办结。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一份;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原件一份。

  四、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小时。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费用

  六、业务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

  0379-63917262

本文标签: 国土资源部  原件  不动产  日起  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