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期限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12 16:03:13作者:佚名

定州市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期限通知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定州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期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便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缴费,落实居民医疗保险应保尽保,经向省医保局请示,我市将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至2022年2月25日

  二、由于税务、人社、医保、国库部门开展对账,全省医保系统年终结转升级,缴费渠道于2021年12月26日至2022年1月6日关闭。

  请各乡镇(办)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特此通知。

  缴费业务咨询电话

  税务局:0312-2338922

  医保局:0312-2376469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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