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会被收回所购的无锡经开区人才安居房?

更新时间:2022-05-14 10:09:26作者:佚名

哪些情况会被收回所购的无锡经开区人才安居房?

  根据无锡经济开放区管理委员会2022-05-11 15:07发布的:

  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购买人才安居房实施办法(试行)

  有以下情形的,原房产管理单位按人才原始购房价格收回所购人才安居房:

  (1)弄虚作假骗取享受人才购房资格的;

  (2)高端人才认定被撤销的;

  (3)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离开无锡经济开发区注册单位或企业岗位的;

  (4)自购房之日起,人才擅自将住房上市交易(五年内),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抵押质押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5)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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