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熊猫人才政策

更新时间:2022-05-25 21:06:47作者:未知

成都金熊猫人才政策

  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若干政策

  为深入实施“金熊猫”人才计划,加快聚集成都高新区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促进人才资源向创新动能转化,结合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细化人才分类

  (一)出台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参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围绕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经济等主导产业人才需求,结合产业梯度培育,将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分为A、B、C、D四类。为经认定的成都高新区四类人才发放“高新金熊猫卡”,并提供安居、子女教育、医疗、交通、政务、融资贷款、文化等精准定制的菜单式服务。

  二、强化人才安居保障

  (二)强化人才住房保障。

  对经认定的成都高新区A、B、C类人才给予商品房购房摇号资格;对经认定的成都高新区A、B、C、D类人才给予人才公寓购买资格,其中 A、B、C类人才可直接购买最高不超过2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D类人才可直接购买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骨干人才给予产业园区35平方米至120平方米配套住房租赁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基础人才给予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不超过50平方米)租赁资格或租赁补贴。

  (三)强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

  成都高新区A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不受户籍及居住地限制选择学校及幼儿园;成都高新区B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不受户籍及居住地限制选择学校,就读幼儿园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成都高新区C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成都高新区D类人才子女就读学校及幼儿园按照成都市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转)学(园)及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转)学等相关政策办理。其中成都高新区A、B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及幼儿园享受成都高新区户籍同等待遇。上述学校及幼儿园是指成都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公益幼儿园。

  三、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四)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创新。

  对高层次人才(达到成都市C类及以上人才标准)到成都高新区牵头开展的科技创新类项目,根据项目的人才、技术、专利、研发、效益等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五)支持“四派人才”创办企业。

  对“四派人才”(蓉归派、海归派、学院派、创客派)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给予最高3年、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视团队规模提供5套以内的人才公寓;保障提供相对应的子女入学学位、购房资格。若所设立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则按照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启动资金支持,其中一般“四派人才”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万元,高层次“四派人才”(世界500强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校专家教授、海归高层次人才、经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团队、有过多次成功创业经历的创业者等)创办的企业启动资金最高500万元。

  (六)实施产业教授计划。

  设立产业教授专项资金,与高校合作选聘一批具有高端创新水平和产业化能力的教授、企业家担任产业教授。对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且达到成都市B类及以上人才标准的高校教授,可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对高校选聘成都高新区优秀创新创业人才作为教授的,可按最高5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高校科研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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