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武鸣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更新时间:2022-06-27 22:23:05作者:佚名

2022年南宁武鸣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基本条件

  (1)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

  (2)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区以外,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持有《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

  2.报名材料

  申请就读武鸣区中心城区学校的,需向地段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各地段学校具体负责审核验证,并上门实地核查,形成地段生报名初审材料经学区复核后上报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孩子的出生证等。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持有的有效《居住证》(武鸣区户籍不用提供)。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有以下三种情况:

  有独立产权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购房的且已实际入住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或其他的房产证明材料。

  三代同堂居住的。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在武鸣中心城区的,需提供祖辈及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共3张)以及能证明祖孙关系的证明材料。

  租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租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2张)、房屋租赁合同及能证明实际租住的材料(房租、水电缴纳凭据等)。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的务工证明,即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以实际经营为准)等3项材料的任何一项。(武鸣区户籍儿童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不用提供务工材料)

  上述材料须于2022年7月8日前签发(订)。

  为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家长可向学校主动提供购房后实际入住和营业执照实际经营的材料(如水电费缴纳情况、店面图片及经营流水账等)。

  申请就读非中心城区学校的,参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由受理学校审核。

  由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城区户籍学校服务地段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

本文标签: 城区  父母  或其他  材料  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