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阶段性缓缴业务网上申报指引

更新时间:2022-07-07 08:45:07作者:佚名

佛山公积金阶段性缓缴业务网上申报指引

佛山公积金阶段性缓缴业务网上申报指引

  申报网址https://wsfw.fsgjj.foshan.gov.cn/netface//login.do

  申报流程

  一、申请阶段性缓缴

  1、进入“阶段性缓缴”界面。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点击“我要办理”、“阶段性缓缴”,进入“阶段性缓缴”界面。

  2、申请阶段性缓缴。点击“申请阶段性缓缴”按键,阅读各项提示信息后,录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

  3、完成申请,即办即结,显示“已申请成功”。

  二、申请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

  1、进入“阶段性缓缴”界面。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点击“我要办理”、“阶段性缓缴”,进入“阶段性缓缴”界面。

  2、申请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点击“申请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按键,阅读提示信息后,点击勾选框并确认

  3、完成申请,即办即结。

  三、补缴住房公积金

  须于缓缴到期或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后3个月内完成

  1、自主汇缴单位:缴存职工或缴存金额有变化的,须在办理变更业务前先完成之前月份的补缴,然后在办理变更业务后继续办理变更当月及之后月份的补缴。具体操作与正常自主汇缴一致,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须知(自主汇缴)》。

  2、委托扣缴单位:缓缴到期或提前结束阶段性缓缴后的下一个委托扣缴日(每月25日)一次性扣缴全部应缴金额。

  企业补缴计划与上述委托扣缴补缴规则不一致、或期间涉及企业应缴金额变化的,可在委托扣缴日之前,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申请暂停委托扣缴,自行按企业补缴计划通过自主汇缴方式办理补缴后,再恢复委托扣缴。

  暂停、恢复委托扣缴操作:点击“我要办理”-“委托扣缴协议管理”,可选择“暂停扣款”或“恢复扣款”。

  四、咨询电话123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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