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港澳各类型签注资料汇总

更新时间:2023-02-07 16:02:05作者:智慧百科

成都港澳各类型签注资料汇总

  旅游签注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三)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还需交验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1、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交验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学龄前儿童可交验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2、在我市就读人员交验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行政公章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校研究生处(院)公章的在读证明;

  3、属于成都户籍居民亲属的交验成都户籍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蓉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4、其他人员提交与户籍地一致的申请材料。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五)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免交其他材料,外地户籍居民申请个人旅游签注的需提交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

  (六)属于军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七)申请换发港澳通行证的或者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证件遗失或被盗的,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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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阅读:成都办理赴港澳旅游签注申请指南

  逗留签注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三)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还需交验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1、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交验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学龄前儿童可交验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2、属于成都户籍居民亲属的交验成都户籍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蓉成年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2、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3、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4、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5、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六)属于军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七)申请换发港澳通行证的或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证件遗失或被盗的,提交相应情况说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商务签注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

  (三)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申请时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单位派遣函,公安机关可视情为其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多次、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时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单位为其购买的6个月以上至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股东除外),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和单位派遣函。

  (五)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申请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时须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单位派遣函。

  (六)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并明确前往地及次数。

  (七)申请换发港澳通行证的或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证件遗失或被盗的,提交相应情况说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探亲签注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除外),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三)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还需交验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1、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交验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学龄前儿童可交验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2、属于成都户籍居民亲属的交验成都户籍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蓉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五)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在我市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六)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探望定居港澳地区的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或者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或者有特殊家庭困难并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的,可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七)属于军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八)申请换发港澳通行证的或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证件遗失或被盗的,提交相应情况说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其他签注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三)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还需交验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1、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交验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学龄前儿童可交验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2、属于成都户籍居民亲属的交验成都户籍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蓉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五)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的,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是指:香港或者澳门医疗机构、司法机构的证明文件、死亡证明、应试通知、邀请函等境外证明材料。

  (六)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七)持逗留签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诉讼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或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奔丧、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事由可签发3个月一次或3个月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八)属于军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九)申请换发港澳通行证的或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提交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证件遗失或被盗的,提交相应情况说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一式一份)。

本文标签: 复印件  澳门  原件  规格  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