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2-09-13 19:34:23作者:智慧百科

惠州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惠州户籍人员及其子女,携带身份证(小孩子需要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前往附近的社保局等地点,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办理即可。

  一、参保须知

  (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由当地民政部门提供名单。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农村居民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②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5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所在地村委会出示退保原因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二、基本医疗保险办事须知

  参保人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有关待遇。

  (一)门诊统筹待遇

  1、报销比例

  

  2、办理流程

  (1)门诊选点登记办理

  选点、变更方式:①由用人单位以电子档案方式统一报县社保局进行登记;②由本人自行到县内就近定点医院登记。职工医保可按上述两种方式办理,居民医保按照第二种方式办理。(如果没有办理,系统会默认选定当地的定点医院)

  选点、变更时间: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门诊报销程序

  参保人在选定门诊就诊,告知医务人员本人的医保身份,并出示身份证明,结算时即时报销,参保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特定门诊简介

  特定门诊病重范围:(1)肝硬化(失代期);(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3)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5)精神分裂症(经专科医院系统治疗一年以上);(6)再生障碍性贫血;(7)系统性红斑狼疮;(8)肺结核活动期间;(9)类风湿性关节炎;(10)慢性活动性肝炎(不含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丙型肝炎):(11)帕金森病;(12)糖尿病;(13)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14)高血压病二期以上(含二期);(15)脑血管疾病及脑障碍性病变后遗症期;(16)地中海贫血;(17)恶性肿瘤(放疗、化疗);(18)血友病;(19)慢性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治疗);(20)内脏器官置换术及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期);(21)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

  参保满1年后,因患以上疾病并符合特定门诊病种有关规定的,可申请办理特定门诊。

  (三)报销程序

  1、普通住院报销程序

  参保人因病在室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须向主诊医生出示身份证,经医生确认身份后予以填写《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通知书》,参保患者持身份证及已填好《住院通知书》到入院登记处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只需结清个人支付的费用即可。

  2、异地住院报销所需资料

  ①异地急诊及自行转院住院报销资料: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有效医疗费用票据、医疗费用总明细清单原件、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及惠州市农村信用社存折复印件。

  ②意外伤害须附加:相关证明(公安证明、报案回执、三个月后的结案证明或者法院的相关证明材料)、入院记录首页和续页及意外伤害调查表。

  ③生育须附加:准生证、女方结婚证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生前须到当地社保所登记生育备案)

  住院费用应自出院那天起60天内办理,过期无效。

  三、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623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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