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 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肄业+转学户口迁入株洲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5 22:14:09作者:智慧百科

高校 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肄业+转学户口迁入株洲指南

  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肄业、转学落户株洲

  迁入条件

  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因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创业地、转入学校所在地。

  所需材料

  1.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入凭证材料

  2.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内页

  3.居民身份证。

  “高校、职业院校学生户口迁入凭证材料”为下列情形之一:

  (1)毕业生、肄业生将在校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的,为毕业证或肄业、退学证明。

  (2)毕业生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含创业地)的,为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和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

  (3)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的,为教育部门的转(升)学凭证材料。

  办理单位: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一般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另有文件规定或市、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办理时限:

  1.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对于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或由核准机关直接受理,且手续齐全的,落户办理或迁入核准工作应当场办结;

  2.对于须报上一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须报上两级机关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文标签: 户籍  户口  所在地  学前  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