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更新时间:2022-09-16 22:52:54作者:智慧百科

岳阳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租房提取

  (一)必备资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

  4、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工作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套数证明》和《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的信息数据已整合的,只提供《不动产套数证明》),此项证明属岳阳市内的由提取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得,属岳阳市外的由提取申请人自行提供;

  5、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租赁审批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押金缴交凭证,租赁其他住房的提供所租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能证明租房事实的租赁合同(协议)和相关票据(提取不超过600元/月的可不提供);

  6、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二)提取额度

  1、未提供证明租房事实资料的不超过600元/月;

  2、提供可证明租房事实资料的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金,且不超过1200元/月。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

  (四)相关事项

  1、办理租房提取对象的规定:提取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家庭成员是指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2、提取申请人须连续缴存满6个月;

  3、每半年可提取一次;

  4、能证明租房事实的相关票据指税务部门开具的租赁发票,或通过银行、第三方交易平台(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支付租金、水电煤气等费用的流水记录;

  5、提取资金的转入:转入至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6、提取申请人须本人到场留存影像资料,提取资料都必须扫描。

  7、限制提取的情形:为他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以及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

本文标签: 申请人  原件  不超过  不动产  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