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医保错过参保期中途参保需要什么材料?
2023-02-06
更新时间:2023-02-06 10:43:17作者:智慧百科
2023年温州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延续么?
根据最新文件通知,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中关于无房租赁提取额度、贷款最高额度、缴存时限倍数,首付款比例的条款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政策详情:本次《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是指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提高政策、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政策、贷款额度计算缴存时限倍数提高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政策,四项政策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一)提高租赁提取额度。缴存职工因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2023年6月30日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由不超过1200元提高至不超过1400元。
(二)提高首套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的提高15万元,双人缴存的提高30万元。
(三)调整贷款计算规则。加大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缴存时限倍数由原来的4倍作为基数,最高10倍,提高至5倍作为基数,最高倍数增至11倍。
(四)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40%。
办理渠道:缴存单位和职工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瓯e办”自助平台和“温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当前大部分业务已实现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