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女性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谁支付?

更新时间:2022-09-20 18:59:36作者:智慧百科

绵阳女性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谁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

  绵阳产假最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

  2、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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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产假  生育保险  女职工  用人单位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