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对象

更新时间:2022-10-10 14:35:29作者:智慧百科

苏州公积金贷款对象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在苏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本文标签: 申请人  苏州  住房  配偶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