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22-03-26 21:21:25作者:未知

长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公示为:

  甲类100%+乙类90%(退休为92%)-起付线)*(1-个人自付比例)=统筹核报,其中起付线省级1500元,市级1000元,区级700元;个人自付比例省级15%,市级12%,区级9%,退休递减两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公示为:

  (甲类100%+乙类90%-起付线)*对应段比例=统筹承担,其中起付线省级1200元,市级800元,区级600元,对应段比例:起付线-5000元为省55%、市65%、区75%;5000-6万为省60%、市70%、区80%。

  甲、乙、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可以医保局网站(http://www.ccyb.gov.cn/)网上营业厅,公共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

  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灵活)住院报销比例为:报销比例公示为:(甲类100%+乙类90%(退休为92%)-起付线)*对应段比例=统筹核报。

  起付线:省级医院1500元;市级医院1000元;区级医院700元;在职职工对应段比例:省级医院85%;市级医院88%;区级医院91%;退休职工对应段比例:省级医院87%;市级医院90%;区级医院93%。

  基本医疗统筹段为20万,超统筹段没有起付线,最高额度50万;超统筹段的1-30000(费用总额-自理费用-自费金额)*75%;超过统筹段的30000-500000(费用总额-自理费用-自费金额)*85%。

  工伤报销比例

  治疗工伤部位,符合工伤保险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异地急诊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就医时的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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