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外出生办理出生证明所需材料(电子版)

更新时间:2022-03-28 21:20:11作者:未知

医疗机构外出生办理出生证明所需材料(电子版)

  一、在医疗机构外出生,办理出生证明电子版所需材料

  ⑴婴儿父母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证照);

  ⑵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⑶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⑷领证人不是婴儿母亲的,需提供婴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证照),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可通过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网站、微信公众号、APP进行线上填报并签字授权;

  ⑸未提供父亲信息的,需提供婴儿母亲签字的书面说明。

  二、医疗机构外出生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电子版流程

  ⑴领证人通过刷脸或读取有效身份证件进入首次签发登记表页面,经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网站、微信公众号、APP、平台补充录入婴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拍照上传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证照)及有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字提交;

  ⑵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上传的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即可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⑶盖章人员在盖章前对《出生医学证明》的打印信息与系统中的首次签发登记表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

  三、首次签发的办理要求

  领证人可采取线上办理或现场办理。父母亲信息及有关材料完整准确的,签发人员应一次办结;

  父母亲信息不完整的或线上提交材料不符合签发条件的,由签发机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交的材料,补交齐全后当场办结。

  四、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

  准备生育一孩或二孩的夫妇,可登录“贵州省生育服务网上登记平台”,进入“生育登记服务”页面,按以下流程进行生育登记。

本文标签: 证人  首次  婴儿  材料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