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门诊特殊病待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

更新时间:2022-03-30 17:16:32作者:未知

无锡门诊特殊病待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

  经过鉴定后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的参保人,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医疗费用,个人不再支付统筹基金起付费,且统筹段的个人自付比例统一按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0-1万元以内,在职人员个人自理12%,退休人员自理6%;

  1-4万元以内,在职人员个人自理10%,退休人员自理5%;

  4万元以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均自理8%;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支付限额:

  门特与住院总费用累计计算,封顶线为符合医保费用20万;统筹区内连续缴费满5年为25万。报销比例为90%。

本文标签: 万元  医保  门诊  特殊  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