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惠保一号能报销哪些门特费用?

更新时间:2022-03-30 17:16:34作者:未知

江苏医惠保一号能报销哪些门特费用?

  纳入医惠保一号保障范围的门特治疗费用指:

  纳入基本医保门特管理的人员因门特病种(或项目)在本人选定的门特定点医院或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本产品责任约定的医疗费用。其中,责任一包含在定点医院和零售药店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责任二仅限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外个人自费部分。门特病种(或项目)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对于参保地门特保障范围包含特殊规定的,特殊规定对应病种或项目不纳入本产品赔付(如扬州市基本医保二类门特以及淮安市基本医保规定的1类、2类和3类门特病种不在本产品约定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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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

  经过鉴定后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的参保人,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医疗费用,个人不再支付统筹基金起付费,且统筹段的个人自付比例统一按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0-1万元以内,在职人员个人自理12%,退休人员自理6%;

  1-4万元以内,在职人员个人自理10%,退休人员自理5%;

  4万元以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均自理8%;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待遇支付限额:

  门特与住院总费用累计计算,封顶线为符合医保费用20万;统筹区内连续缴费满5年为25万。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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