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指南(办理地址+转入方式)

更新时间:2022-03-30 17:48:28作者:未知

江阴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指南(办理地址+转入方式)

  一、转入受理条件

  (一)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的。

  (三)参保人员在参加失业保险期间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四)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的。

  二、转入方式

  1、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需要回户籍地享受待遇时的转入方式:

  回户籍所在地的,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具体金额按照失业人员应当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计算。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时的转入方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的,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继续支付其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本人要求到迁入地享受的,由迁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迁入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一并划转,具体金额按照失业人员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5倍计算。

  3、参保人员在参加失业保险期间跨统筹地区就业的,以及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时的转入方式:

  省内转入的人员,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跨省转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地区之间有关协议办理。

  三、申报材料

  ①失业保险关系(基金)转移表

  四、办理形式

  各镇(街道)经办地址

  高新区:江阴市长江路201号行政审批局

  澄江街道:江阴市澄江街道文定路107号

  南闸街道:江阴市南闸街道紫金路5号

  云亭街道:江阴市云亭街道云台路251号

  夏港街道:江阴市夏港街道镇澄路588号

  申港街道:江阴市申港街道镇澄路1816号

  利港街道:江阴市利港街道利康路28号

  璜土镇:江阴市璜土镇镇澄路3353号

  月城镇:江阴市月城镇文化路100号

  青阳镇:江阴市青阳镇文秀路89号

  徐霞客镇: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外环北路26-1号

  华士镇:江阴市华士镇澄鹿路84号

  周庄镇:江阴市周庄镇西大街368号

  新桥镇:江阴市新桥镇西环路180号

  长泾镇:江阴市长泾镇东舜路18号

  顾山镇:江阴市顾山镇朝阳路5-2号

  祝塘镇:江阴市祝塘镇环北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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