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购买新建商品房房产转移登记指南(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更新时间:2022-03-30 22:08:08作者:未知

济南购买新建商品房房产转移登记指南(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新建商品房买卖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即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南分站,或泉城办手机APP注册用户并登录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进行网上身份识别后,根据提示输入网签合同号后,查看并确认网签信息、房屋信息及测绘图纸、抵押信息,录入涉税信息,上传发票完成电子签名提交申请。预审通过,申请人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缴税。

  二、领取证书

  审核通过即可领取证书,方式三种:电子证书(泉城办APP下载)、EMS邮寄或现场窗口领取(网上无法缴税的可在现场预约领取证书时同时完税)。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提交材料:身份证身份证(必需)购房发票、婚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视网上核验结果,是否需要现场确认。

  登记测绘咨询和投诉电话:

  0531-123450531-68969610

  窗口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

  登录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网上大厅(http://60.208.94.148:81/oshs/) ,选择不动产登记大厅,预约商品房买卖办证业务。

  二、缴税登记一窗受理

  购房人携带不动产登记和报税相关资料,在预约时间至预约大厅业务综合窗口办理登记。有贷款的银行已上传抵押登记的一并完成受理。

  三、领取证书

  收到领证通知短信后,购房人可自行领取电子证书(泉城办APP下载)、EMS邮寄或现场窗口领取。线下业务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身份证、购房发票、婚姻证明、户口簿等减免税提交材料视网上核验结果,是否需要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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