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23:59:56作者:佚名
理赔材料
(一)常规理赔服务
住院医疗、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身故伤残以及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在指定医院就医后,由该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若使用医保卡就医的,需在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进行零星结算后提供结算单原件及医疗票据复印件。)
2、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3、医疗病历,包括但不限于出院记录、入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及药品明细和处方;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5、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6、新生儿或未成年人出险,需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本、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7、若被保险人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偶合症,需提供市级或省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作出的调查诊断结论或鉴定结论,且在法定期限内相关各方对调查诊断结论或者鉴定结论均无异议。
(二)院外特定高额自费药品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指定药店开具的药品发票及药品明细清单(需注明药品商品名、规格、单价和数量等)。若药品名称仅显示通用名的,需提供该药品商品名(或生产厂家)、规格、单价和数量的证明并加盖指定药店公章。若开票方名称不全的(如没有连锁店具体名称),也需在发票或药品明细单上加盖指定药店公章;
2、与适应症相关的检查报告和诊断、外配处方复印件(需医师、药师签字)、用药记录(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等;
3、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4、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提示:为便于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建议保险期间内首次院外特定高额自费药品费理赔申请使用购药事后报销形式,后续自费药品理赔申请推荐使用直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