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0:30:51作者:未知

石家庄市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领取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办理材料

  退休:

  离退休人员死亡:

  农村领取养老金办理材料

  1.领取人员的缴费手册

  2.缴费记录卡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被征地村民领取养老金手续

  1.被征地村居证明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2.石家庄市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3.石家庄市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丢失的由村(居)出具证明)。

  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5.未办理参保手续在保障范围的人员,被征地村(居)出具证明,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注:被征地村(居)必须在被征地人员达到享受待遇年龄当月10日前,指定专人持下列材料统一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领取额度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