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更新时间:2022-03-31 00:38:23作者:未知

福州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产检费、医疗费及生育津贴一览表

产前检查费、流产或引产、 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住院医疗费(含生育单病种)

生育津贴

享受条件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门诊产前检查、流产或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按照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执行,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待遇执行。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及计算

单胎顺产:128天

参保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按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根据津贴发放天数计算生育津贴。

难产(含多胎):难产128+15=143(天);多胎128天+每多育一婴加15天

剖宫产:128+15=143(天)

流产或引产: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的15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流产的的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98天。

计划生育手术:宫内节育器放置7天,摘取3天;输卵管结扎30天,复通术30天;输精管结扎15天,复通术15天。

备注:参加职工医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女性职工生育,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本文标签: 津贴  计划生育  职工  医保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