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二孩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1 01:42:01作者:佚名

福州一二孩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夫妻至少一方户籍在本辖区或现居住地在本辖区;

  2、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含流动人口),自主安排生育,孕前至生后三个月内均可进行登记;

  3、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缴销。

  4、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生育服务证)。

  办理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流动人口可不提供户口簿)、

  结婚证

  其他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即生育后登记的,提供医学证明)

  办理地点

  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

  办理时限

  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对于符合条件的,可现场办结。

本文标签: 户口簿  流动人口  时限  辖区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