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22-03-31 02:27:11作者:佚名

昆明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9〕48号)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执行1%,其中:

  1、用人单位按照当年本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当年本人工资总额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缴费费率:

  按统筹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3%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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