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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2:41:24作者:佚名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安全管理,保障我市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管理实际,决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我市高速公路实施限时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0至6时禁止通行管理规定
每日0时至6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已驶入我市高速公路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在0时前从就近出口驶离,并严格遵守所在地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规定。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
渝长复线高速复盛互通至长寿北枢纽互通段双向、G65包茂高速大铺子互通至巴南收费站段(单向),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禁行后,通行复盛至长寿双向的受限车辆,可仍通过沪渝高速(老渝长线)绕行;通行南川至巴南方向的受限车辆,可通过G65包茂高速大铺子互通经南两高速、石渝高速至茶园收费站绕行。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仍通过老渝长线通行。
三、每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将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我市高速公路,具体管理措施另行通告。
四、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资质的车辆。
五、本通告自2021年12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X日,对违反本通告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