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生儿落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1 02:41:31作者:佚名

太原新生儿落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申办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太原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办理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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