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热点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2-03-31 06:28:53作者:未知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热点问题解答

2020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热点问题

  1. 问: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申报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答: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的申报时间是10月9日至11月7日17:00前,相关申请积分材料截至8月31日。

  2. 问:申请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4年8月31日(含当天)后出生;二是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三是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四是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五是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3. 问:今年的入户指标有多少个?

  答:根据市发改委制定的年度人口迁入计划,2020年度我市积分制入户类指标为1万个,其中8800个为常规积分制入户指标,来穗人员按去年的办法通过申请个人积分并排名获得;1200个为特殊技能和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积分制入户指标,用于民办学校教师、公交驾驶员、环卫工人、教练员、运动员、老人护理、殡仪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殊艰苦从业人员、残疾人照料员、合同制消防员、辅助警务人员、家政从业人员等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遴选,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负责公示公告及发放入户卡。

  4.问:今年积分制入户按照什么规则进行排名?

  答:按照《广州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5. 问:2020年度的积分制入户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答:来穗人员须于10月9日-11月7日下午17点前进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户”(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专栏提交入户申请,在前期无需前往受理点提交个人资料原件核验,只需承诺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即可通过系统提交入户申请。各受理点及职能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按照积分排名原则形成“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名单”。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可登录网站本人账号进行查询是否属于“预审排名靠前人员之列”),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广东省居住证》所在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并受理。提交原件核验成功并签名确认申请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名单会进行排名公示,最终确认入户名单并发放入户卡。

  6. 问:积分制入户申请的整个流程什么时候完成?

  答:来穗人员须于10月9日-11月7日下午17点前进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户”专栏提交入户申请。12月中下旬完成公示公告以及发放入户卡。

  7. 问:来穗人员可以在哪些受理窗口核验积分制入户原件?

  答:积分制入户在全市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或政务中心)均设置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可参照之后印发的《2020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南》 。

  8. 问:是否必须获得个人核定积分才能参加积分制入户申报?

  答:是的。建议尚未获得核定积分的来穗人员,于9月15日前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个人积分并成功收件受理,对于已获得核定积分但仍需进行更新个人相关情况的来穗人员,亦需尽快登录系统进行积分调整、积分异议等,确保有充足时间做好申报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前期准备。

  9.问:去年参加过积分制入户,能否用已有的积分直接申请今年的积分制入户?

  答:已在系统上获得个人核定积分的可以直接申请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但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中创新创业(专利证书)和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纳税指标积分材料计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这也意味着如果有相关积分申报材料时间不在有效范围内、或者已核定分数但有所增加调整(如社保年限、献血、义工等)的申请人,需尽快登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个人情况,进行积分调整后获得核定分数后再进行入户申报。

  10.问:哪里可以查到积分制入户的政策文件?

  答: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统一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对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政策规定、申请步骤、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可在各受理窗口、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以及大型厂区、企业赠阅。来穗人员也可以通过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州来穗局”)等新媒体平台获取积分制入户的相关资讯。各级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为来穗人员了解积分制入户政策和办理流程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

  11.问:积分制入户申请人材料造假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答: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12.问:为何专门提示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要在9月15日前积分受理?

  答: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来穗人员首次申报核定个人积分最长可能需要35个工作日。今年积分制入户申请时间为10月9日-11月7日。为确保在积分制入户申请截止之前获得积分并申请入户,建议首次申请核定积分的申请人在9月15日(以11月7日为起点倒推35个工作日)之前进行积分申请并到窗口提交原件核验受理,为申请积分制入户预留充分时间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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