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华户籍人员在金华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指南

更新时间:2023-02-06 16:51:09作者:智慧百科

非金华户籍人员在金华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指南

  非金华户籍人员办理条件

  浙江省外户籍人员(户籍以户口簿为准)需符合异地办理条件(如持有金华市签发的卡式“浙江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且户籍为浙江省外的请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持有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应邀赴台的除外)。

  非金华户籍人员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根据出境事由批准签发的签注类型,共分为六类,分别是探亲签注(T)、商务签注(S)、团队旅游签注(L)、个人旅游签注(G)、逗留签注(D)、其他签注(Q)。在浙里办APP上搜索你要办理的签注类型,以“探亲签注”为例:

  办理者可以事先通过网上、电话等咨询并准备好所需资料、了解办事流程,以免一事多跑。

  >>>点击此处查看市出入境办证大厅具体地址+联系电话

  >>>网上查询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图源:“浙里办”APP

  港澳通行证办理须知:

  1、申请人为浙江省常住户籍居民。

  2、申请签注时,申请人现持有效证件为浙江省签发;外省签发证件需在本省人工窗口有过签注办理记录。

  3、申请人持证申请签注的有效期不超过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的。

  4、申请人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没有未办结的港澳申请业务。

  5、申请港澳探亲或商务签注的,现持有效证件需在本省人工窗口有过同类签注办理记录。

  6、网上受理的办证时限为出入境管理部门收到证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签发。

  7、本次申请提交成功后,是否受理成功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8、申请人确保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假情形,需承担法律责任!

  9、事项办理过程中须授权调用您的个人相关信息。

本文标签: 户籍  申请人  港澳  所需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