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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更新时间:2023-02-08 12:59:08作者:智慧百科
用人单位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对象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申报对象为2022年12月的所有在职参保职工。2023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具体名单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下载《缴费基数核定表》,以表格自动生成的申报对象名单为准,不得自行添加或删除。如名单中含有已退工停保人员或已退休人员,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原有年度基数填报即可,系统不会核算该部分人员数据。
2023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月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