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军队转业干部落户指南(条件+办理手续)

更新时间:2022-03-30 22:10:46作者:未知

济南军队转业干部落户指南(条件+办理手续)

  军队转业干部落户

  (一)基本条件

  经安置部门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地办理落户。

  (二)申办手续

  1、安置部门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入户证明信》;

  2、军队干部转业证;

  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

  4、拟落户地证件材料:

  (1)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需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在配偶处落户,需提交结婚证、居民户口簿;

  (3)在父母或子女处落户,需提交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材料(户籍档案记载亲属关系的除外);

  (4)落单位集体户,需提交落单位集体户说明(由本人提交,需写明落户原因、单位详细地址)。

  随迁随调配偶、子女的,还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材料(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不再提供)。

  (三)受理程序及时限

  由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登记。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形式正当的,一次办结落户或准迁手续。

  (四)相关提示

  办理落户时,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对入伍前户口注销情况进行核查,并附核查情况记录。

本文标签: 户口簿  集体户  子女  军队  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