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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2-21 17:29:36作者:智慧百科
《关于进一步优化黔南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优化防控措施“新十条”要求,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科学、理性的防控意识, 切实将工作重心由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有序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检测核酸。
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以及无检测需求的人员不进行核酸检测;抗原或核酸阳性,病情稳定、无住院指征者,不需反复进行核酸检测;确需核酸检测的人员,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前往采样点,排队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临近采样时减少吞咽,不做清嗓子的动作,不要提前摘下口罩。
二、倡导非特殊场所不查核酸。
全州除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医疗机构除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外,其余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倡导无症状不用药。
倡导广大群众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不用药,有症状合理用药。请广大群众不囤药、不抢药,有余药的积极分享给亲友或其他急需之人。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药品价格等扰乱医药市场秩序行为。
四、倡导无症状或轻症感染者正常上班。
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及应急救援、快递物流、商场超市保供人员,保供企业、水电气暖等单位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若为无症状和轻症的,可根据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正常上班。
五、全力做好分级诊疗救治服务。
全州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住院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积极引导新冠感染者非必要不直接到上级医院就诊,倡导分级诊疗,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建立绿色通道,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误救治。
六、推广线上问诊购药。
广大群众,特别是无症状、轻症等居家人员可利用贵州省新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进行线上问诊求诊、开方配药、咨询新冠居家隔离与救治知识,减小暴露风险、避免交叉感染,切实缓解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压力。
七、倡导共同爱护老人、小孩、孕妇和基础疾病发作人员健康。
为了保证老人、小孩、孕妇和基础疾病发作人员第一时间得到诊疗救治,倡导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到医院挤用医疗资源,给老人、小孩、孕妇和基础疾病发作人员留足诊疗救治空间。建议中青年无症状感染者或只有轻微咳嗽、咽痛或中低热(体温大于37.3℃小于38.5℃),有基础疾病但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的,可选择开药后居家健康观察,如果出现持续高热(体温大于38.5℃),呼吸困难、气促或原有基础疾病病情加重的,要到医疗机构诊治。
八、自觉规范佩戴口罩。
请广大群众积极根据相关要求,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重点岗位、单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应戴尽戴”,进入重点场所或者有异常情形时应“凡进必戴”。
九、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群,尤其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加强接种条件的尽快完成加强接种。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特殊时期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请广大群众加强个人防护、科学应对疫情,守护好自己的健康。
以上措施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优化调整。
黔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组
2022年12月21日
(以上内容由健康黔南发布于2022年12月21日,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