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通报开福区在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更新时间:2022-11-02 09:01:29作者:智慧百科

11月1日通报开福区在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11月1日长沙发布消息,开福区在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黄某某,男,62岁,住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湘江世纪城星江苑2栋,为岳麓区10月30日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当日纳入集中隔离管控。10月30日、10月31日核酸检测阴性,11月1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30日

  10:36 驾车从雨花区万博汇二期返回湘江世纪城住址;

  15:15 到健雅世纪城门诊部采样点进行采样;

  15:21 到海王星辰药店(世纪城咏江分店)购买口罩,后返回住址;

  21:48 到海王星辰药店(世纪城咏江分店)购药,返回住址后未再外出;

  23:30 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现正在全面排查上述感染者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已追踪到的风险人员均已管控和采样,检测结果待出,其他风险人员正在排查中。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长防疫要求。外省入长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长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长,在第一入长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长第3天再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甘肃、内蒙古等地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长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开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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