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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3-01-30 20:26:48作者:智慧百科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显化和实现农民财产权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部署,持续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取得积极进展。我们将陆续推出相关做法经验,供各地参考借鉴。
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及应用机制探索,到房地一体宅基地应登尽登,再到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确权登记,河北张家口、甘肃、湖北等地的创新探索,让我们在新春看到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新图景。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
河北张家口 :成果应用助力经济发展
在近3年时间里,河北省张家口市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历经二次“集中依法更新、集中整合汇交、集中入库管理”,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管理及应用机制。按现行标准规范,全市19个县(区)全部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及登记成果的更新汇交工作,保证数据成果的有效性、现势性,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信息及时、完整、统一的目标,并积极推动成果应用。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现场
加强数据质量把控
2020年,张家口依托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成果,与“三调”县域控制界进行比对,按照2012年集体土地所有权登簿信息,将19个县(区)域的所有权界线进行全面接边,确保不重不漏后分发至各县(区),指导开展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所有权接边工作。
各县(区)收集了2012年至2019年所有可导致权属状况发生变化的批准文件,如转征批复、勘测定界成果及征地公告、权属争议调解书或调处决定等,以及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发生重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批准文件、登簿信息及有效的地籍调查成果等资料。将权属来源合法、界线清晰等具备变更或注销条件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统计成册,与《申请集中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工作的请示》一同报请同级政府批准,获得批准后将批复文件作为嘱托文件,采取依嘱托登记方式,对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变更或注销。
在质检环节,有的登记簿记载的登记面积与数据库软件读取的图形面积存在不一致,这主要是不同时期使用的计量单位不同或坐标系转换参数精度不高所致。为此,张家口市统一设定了误差数值同时满足小于20平方米且小于登记面积万分之四的容差范围标准,对于容差范围内的宗地可暂不更新,待因土地征收等原因发生新的登记业务时一并进行规范。
各县(区)将更新后的数据成果纳入本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市本级将更新后的成果部署到市级不动产登记汇总数据库,实现对全市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可查询、可分析、可监管,在提高数据现势性的同时建立了日常更新机制。
基本实现应变尽变
2022年4月,张家口启动第二次全市域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查漏补缺更新工作。首先,梳理自然资源部下发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质量检查软件质检发现的各种数据表格在完整性和数据逻辑关系等方面问题;其次,提取经与河北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的用地审批层进行叠加分析,发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与已转征土地范围存在重叠的宗地信息;再次,按照误差数值容差标准,抓取登记簿记载的登记面积与数据库软件读取的图形面积不一致的宗地;最终,形成需核查更新的问题清单,下发至相关县(区)限期依法更新。
在确保更新数据质量的同时,张家口要求各县(区)按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新规范新标准,补充增加的字段内容,将全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按标准格式抽取、映射、导出,形成最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包后进行汇交。张家口全市17280宗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中,9973宗完成登记成果更新,更新比例达57.7%,基本实现应变尽变、实时更新。
深度挖掘数据价值
张家口还深度挖掘数据价值,持续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改革成果应用。
在耕地保护、集体土地转用征收审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以及“三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完整、规范、翔实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及其实时更新的权属状况,准确地提供了农村集体土地存量信息,可有效杜绝农用地未经审批流向国有建设用地,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激发农民节约集约用地、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同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定,有助于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和区域分布,通过利益分配调整使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从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2022年以来,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在张家口137个征地和增减挂钩项目、市本级14个建设用地审批项目的权属审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前,成熟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还满足了张家口市11个县(区)118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在前期选址、立项、审批、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对权属信息的需求。
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湖北 :试点先行发出首批证书
2022年末,全国首本封面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字样的不动产权证书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颁发。这是该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
咸宁市咸安区颁证现场
2020年,湖北省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职责划转工作。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多次组织人员到全省各地调研,聚焦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作现状、资料存放、数据库建设、日常登记业务开展、合同管理、工作衔接及存在困难等6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建议。
2021年6月,咸宁市咸安区、宜昌市枝江市、恩施州来凤县三地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地区。
2022年11月初,湖北全面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推动试点地区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同时,湖北厅第一时间组织试点地区对登记流程、登记系统、电子登记簿、证书样式等进行对照调整,修改完善。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除咸安区外,宜昌市枝江市也于2023年1月9日颁发了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恩施州来凤县为春节后发证做好了准备工作。
湖北省3个试点地区工作初见成效,初步形成了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维高效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机制,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建成了城乡一体化的服务管理体系。
统筹推动、信息共享、便民为先,是这3个试点地区共同的工作经验。
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资料共享移交和登记涉及编办、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档案馆、政务中心等多个部门,必须由当地政府来统筹推动、组织协调。3个试点均成立了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出台了工作方案和职能划转文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试点地区第一时间完成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电子数据的拷贝移交。根据相关数据标准,在现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基础上,完善数据信息、继承可用数据、整合关联数据,最终形成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并导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同时对登记信息平台进行升级,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模块,设立首次、变更、转移、注销、更正等登记类型。如咸安、枝江两地登记信息平台分别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业务系统进行对接,初步实现合同和登记信息网上互相推送。
围绕农户“不出乡镇、只跑一次”的目标,试点地区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流程再造,建立起“事项联办、业务直通”的工作机制,依托各乡镇国土所设立乡镇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多种类型登记业务的收件、受理、初审、颁证(后台推送至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登簿)。“一窗办证”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群众不出村就能“就近办”。在此基础上,试点地区积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如,来凤县采用自主开发的“云宅调”小程序,通过二维码拍照上传、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方式,实现“零见面”办理业务。
湖北省在总结首批发证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将全面推进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工作;以“只进一扇门、办好一件事”为目标优化业务流程,将服务延伸至乡镇,逐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
甘肃 :凝聚合力保证成果质量
按照甘肃省确立的工作目标,2023年该省将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截至目前,甘肃省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共385万宗,已办理房地一体登记352万宗,登记率达91%,已汇交国家级信息平台341万宗。
集体领证的村民
层层压实责任
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甘肃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成立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财政、住建、民政等部门和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以确权登记、登记成果入库汇交和颁证到户为主要标准,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其中,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承担工作筹备、技术培训、技术单位招投标、政策研究和制定、业务指导、进度督促、审查审核和质量把关,以及外业调查、数据整合建库、信息系统建设、登记成果建档等工作。乡镇、村组承担宣传发动、入户调查、纠纷调处、签字指界、农户身份确认、确权认定等环节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作业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业务合同,开展地籍调查和登记服务。
在对全省农村宅基地布局及基础数据梳理分析的基础上,甘肃实施差别化调度,按月量化任务。省一级安排专人负责依据月报系统数据和省级监管平台汇交数据查核,督促各地严格执行计划。在村一级,建立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网格责任制度,为农户讲解相关政策,调动群众积极申请登记办证、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夯实数据基础
甘肃采用全解析法以及内外核实、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确保不动产单元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空间位置关系明确。
按照国家数据库建设标准,甘肃将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土地登记等数据与补充测量的农房调查数据进行对接整合,对所有资料进行复核,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相关资料全部进行档案电子化,再按照标准完成建库任务,进行对应的档案挂接工作,建立了集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房地一体地籍调查数据库。
各地以村组为单位,对权属来源清晰、无争议的依法依规办理登记;对于权利主体不一致、存在权属争议或权属不明的分类施策,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地籍调查结果由本宗及邻宗权利人签字确认,公示结果由群众签字确认。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分片包干,对各乡镇录入的登记信息、审核信息及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成果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确保登记成果质量。
细处优化服务
甘肃探索以乡镇为主体的发证模式,将登记窗口延伸至乡镇;构建镇、村、组三级联审联办机制,即村民小组指界、村委会确认、乡镇审核。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选派工作人员定点联络各乡镇登记发证工作,全程跟踪服务。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等部门间充分沟通配合,及时组织各监理单位、技术支撑作业单位开“碰头会”,把乡镇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迅速打通堵点、补齐短板。
以部门共享数据为基础,甘肃从细处优化工作流程。能调取或以共享方式获得的材料,不再要求群众重复提供。长期外出的农村居民,可通过录制视频的方式进行申请确认,会同乡镇、村组提供代办服务。工作人员携带设备到村组现场办公,提供“一条龙”办证服务,证书办好后由村组干部送证上门。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不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包括证书工本费和邮寄费。
目前,甘肃正在加强登记成果应用,规范开展日常登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房地一体登记,力争做到应登尽登,为维护农民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赋能续航。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