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谭谈交通》视频侵权风波中的谭乔:正面过招,有点没底

更新时间:2022-07-12 21:40:23作者:未知

对话《谭谈交通》视频侵权风波中的谭乔:正面过招,有点没底

从四川成都街头的普通交警,到深受观众和市民喜爱的“谭Sir”,谭乔主持《谭谈交通》13年,卸任后重新在视频网站上传节目视频,却发现自己面临着著作权侵权指控。

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律师发布公开声明之后,7月12日,谭乔接受南都、N视频记者访问,表示与对方在法律上“正面过招,有点没底”,希望自己的案例能激发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关注,更好地维护创作者的合法利益,“我觉得(即便)被起诉了,也相当有意义,并且坦然接受胜诉或者败诉。”



谭乔发视频称面临侵权指控

【对话谭乔】

南都:目前,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有人出面跟你联系、协调此事吗?

谭乔:昨天晚上(指7月11日),电视台终于有工作人员跟我电话联系,说找个时间坐下来沟通一下。不过,因为我还在外地,为当地警方拍摄安全视频,刚刚完成拍摄,所以暂时还没有机会(跟成都市广播电视台)面对面地协商。

南都:《谭谈交通》2005年开播,2018年完结。这13年里,每一期节目,你需要做哪些工作?

谭乔:首先是前期策划。我会在每个月的重要时间节点,比如说端午、中秋等节日和纪念日之前,提前想好主题内容。在现场的时候,也是提前准备和即兴发挥相结合。最后,节目后期剪辑时,我会酌情提一点自己的看法,比如语序的调整、快慢镜、配乐等。最后的成片我会“过”一遍,保证节目的水准。

南都:你知道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2016年曾经把“谭谈交通”注册成商标么?

谭乔:我知道这事儿。当时我和电视台的合作处于“蜜月期”,他们使用我个人的名义和《谭谈交通》品牌的社会美誉度,进行了多年的招商和项目运作。一次偶然的机会,电视台得知有一家公司抢注了“谭谈交通”的商标,当时我们都很气愤。这种气愤最初不是因为商业利益可能受到侵犯,而是基于一种朴素的、“自己的孩子养大了变成跟别人姓了”这种简单的想法。所以电视台赶紧去把这个商标要了回来。我掌握的情况就是这样。


《谭谈交通》资料画面截图

南都:《谭谈交通》完结之后,你在b站等视频平台重新上传了往期节目的一些经典片段,初衷是怎样的?

谭乔:其实我很早就应粉丝的要求入驻b站了,但是当时我对新媒体不怎么玩得来,所以基本就是发了几个入站视频,或者生活vlog。2020年底、2021年初的时候,很多粉丝私信我说,“你在b站很火啊,二仙桥大爷简直都炸裂了,但是我们看到的都是不清楚的战损版,希望你能上传高清视频”。看到年轻一代对我拍摄的古早安全宣传视频这么喜欢,我也相当高兴。正好我手里有从2005年开始保存的、最完整的、比较经典的节目视频,可能有2000多期,我就应粉丝的要求,开始分享清晰版的《谭谈交通》。其实初衷就是这么简单,就是应大家的要求无偿分享。

南都:对于这次受到侵权指控,你有什么想表达的?打算怎样应对?

谭乔:因为《谭谈交通》十几年来就是“具有新闻属性的公益安全普法宣传视频”,我认为它存在的意义,就是无障碍、尽可能广泛地向受众传播交通安全意识和知识。转发、“二创”、剪辑、评论,让更多人无偿看到,无需多说。


谭乔在B站上传的《谭谈交通》相关视频已被下架

我质疑的是,其一,在著作权存在纠纷、各种问题都没有理清的情况下,一个疑似皮包公司拿了所谓的授权文件,就可以撬动全网价值数千万的一个区间,这合理吗?

其二,无数自媒体人对一个传播了十几年的公益节目的视频,无偿地进行再次创作,让古早的安全宣传视频重新充满活力,让“Z世代”的年轻人也能在潜移默化中增长安全知识,寓教于乐。而今,这些“二创”视频却在没有任何协商沟通的情况下,被粗暴地一刀切、通通下架,这合情吗?

其三,一个没有剧本、靠谭乔本人的即兴表演以及对采访对象的引导,再通过简单的后期剪辑形成的节目,作为创作者的我却没有任何权益。我想探讨一下,这合法吗?

至于打算怎么应对,我想,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很多法律界的朋友说,这个案子很有可能是新《著作权法》实施以来,第一起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作为个人,和具有强大法务团队的成都游术公司正面过招,我还是有点没底,希望有兴趣的法律人士可以一起来分析这个事件。毕竟我们普通人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是比较浅薄的,如果能引起更多人对这方面的关注,更好地维护创作者的合法利益,我觉得(即便)被起诉了,也相当有意义,并且坦然接受胜诉或者败诉。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本文标签: 谭乔  过招  侵权  谭谈交通  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