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重点人员和有市域外旅居史人员集中核酸检测通告

更新时间:2022-07-14 16:00:40作者:佚名

偃师重点人员和有市域外旅居史人员集中核酸检测通告

  关于开展31类重点人员和有市域外旅居史来(返)偃人员集中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疫情输入传播,落实“四早”要求,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对31类重点人员和近7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来(返)偃人员进行集中核酸检测,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及检测次数

  1、31类重点人员(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生),集中核酸检测期间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近7日(2022年7月8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偃人员,三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即“三天两检”。

  二、集中检测时间

  2022年7月14日—7月17日。

  三、核酸检测方式

  本次核酸检测采用20合1混采方式

  四、临时采样点分布(见附表)

  五、核酸检测要求

  1、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全面排查并负责通知、组织来(返)偃人员和重点人员到就近的临时采样点进行采集。属地镇(街道)做好组织、宣传及现场秩序维持工作,避免人群过度聚集。

  2、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对近7日内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偃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指导其在集中核酸检测期间完成“三天两检”,对未按规定落实“三天两检”的,统一赋黄码,完成“三天两检”后及时转绿码。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检测人员要携带手机、身份证,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未满16周岁或患有疾病人员需由监护人陪同。

  2、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3、来(返)偃人员和重点人员严禁拍照录像、严禁发布虚假言论;对拒不参加、不听从指挥或扰乱秩序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1、31类重点人员范围

  2、偃师区临时核酸采样点位置

  偃师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

  31类重点人员范围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

  1、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4、新入院患者;

  5、入院患者陪护人员。

  二、风险职业人员

  6、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7、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8、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9、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10、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

  11、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12、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13、快递、外卖人员;

  14、酒店服务人员;

  15、装修装卸服务人员;

  16、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7、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18、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

  19、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特殊机构场所人员

  20、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

  21、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

  22、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23、监管场所人员;

  24、生产车间人员;

  25、建筑工地人员。

  四、社区管理重点人员

  26、出院(舱)后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

  27、入境人员;

  28、区域协查人员;

  29、涉疫场所暴露人员;

  30、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五、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

  31、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

  附件2

  偃师区临时核酸采样点位置

本文标签: 人员  核酸  偃师  重点  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