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122号通告:开展新一轮区域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更新时间:2022-07-15 21:01:25作者:未知

郑州发布122号通告:开展新一轮区域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告

  (2022年122号)

  近期周边多个省份发生了零散和局部暴发的疫情,本市接续发生3起疫情,人员跨区域流动频繁,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切实切断疫情隐匿传播途径,经研究,决定于7月16日—17日开展新一轮区域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

  (一)市域重点区域。

  7月16日、17日7:00—13:00高新区、郑东新区所有居民完成2轮采样工作。

  (二)市域内其他区域。

  1.主城区:7月16日7:00—13:00完成金水区、惠济区、经开区、航空港区(航空港区居民已参加15日下午采样的可不参加16日上午采检)所有居民采样工作。7月17日7:00—13:00完成中原区、管城区、二七区所有居民采样工作。

  2.上街区及各县(市):7月17日7:00—13:00完成上街区所有居民采样工作。7月16—17日各县(市)完成所有居民采样工作(具体采样时间安排以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通知为准)。

  (三)滚动核酸筛查期间,非当日全员筛查区域的常态化核酸检测正常开展,以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二、采样对象

  (一)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中牟县、巩义市、金水区、惠济区、经开区、中原区、管城区、二七区、上街区、航空港区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7月16—17日间至少采检1次;高新区、郑东新区所有居民必须采检2次。

  (二)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中每日1检、隔日1检人员按原定频次进行。

  (三)居民因短暂外出等原因无法在核酸筛查期间参与我市核酸检测的,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的居民,健康码一律赋黄码。造成疫情传播的,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超过48小时方可参加检测。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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