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华一案,披露的几个细节

更新时间:2022-07-28 22:40:20作者:未知

傅政华一案,披露的几个细节

撰文 | 蔡迩一

在落马9个多月之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审。

7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

其中,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因涉及国家秘密,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

傅政华是2021年10月2日被查的,当时他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在被查之前,傅政华还有公开活动。


傅政华/资料图


傅政华受审画面

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赴重庆市。当时,傅政华还参加了调研。

2022年3月,傅政华被双开,当时官方的通报中,还出现了不少罕见措辞。


中纪委通报截图

中央纪委通报提到,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从“完全背弃”“从未”“彻底丧失”“极度膨胀”“极为卑劣”等词语可见,措辞极其严厉。

根据通报,傅政华曾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

“危害党的集中统一”这样的措辞,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通报中。

伴随着此番傅政华受审,该案的几个细节首次披露。

其一,官方首次披露了傅政华的敛财时间点——2005年至2021年。

据长春市检察院起诉指控:

从指控来看,傅政华敛财的首个岗位是在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上,之后他还在公安部、司法部等多个岗位敛财。

2020年5月,傅政华离开政法系统,出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在这个岗位上,他仍然大肆敛财至2021年。

傅政华的敛财方式主要是“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

其二,傅政华徇私枉法的细节首次披露。

今年3月,傅政华被双开。

纪委的通报中提到,他“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

今年7月,傅政华被公诉。

当时,检察院方面曾提到,“傅政华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

伴随着傅政华受审,上述细节首次被披露。

据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

因涉及国家秘密,法院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傅政华是十九大后,首个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老虎”。

罪名中有“徇私枉法罪”的还有曾经的“武爷”武长顺。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2014年7月被查。2017年5月27日,武长顺一审被判死缓,他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

法院提到,武长顺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他人采取刑侦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徇私枉法,接受他人请托,包庇犯罪嫌疑人,使之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三,傅政华是孙力军政治团伙一员。伴随着傅政华受审,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的六个“老虎”已全部受审,受审地点分别在河北和吉林。

除了傅政华之外,孙力军政治团伙里的成员还有:

其中,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均在河北受审。

2021年9月,龚道安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7343万余元。同月,邓恢林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4267万。

2022年1月,刘新云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为1333万。

王立科、孙力军和傅政华都在吉林长春中院受审,这三个“老虎”敛财均过亿。

2022年6月17日,王立科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其中敛财数额为4.4亿。

2022年7月8日,孙力军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敛财数额为6.46亿。

孙力军受审20天后,2022年7月28日,傅政华也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敛财数额为1.17亿。

在现场,傅政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延伸阅读

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大老虎"傅政华有多爱作秀?

傅政华嘴上总挂着“人民群众”,实则完全相反。

作者:许 晔

编审:凌云 张建魁

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长期搞迷信活动……

3月31日下午5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被“双开”。

通报中,仅关于其问题的部分就达406字,措辞极其严厉。“危害党的集中统一”这样的措辞,更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通报中。

傅政华曾在公安系统任职长达48年,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通报措辞极其严厉

通报称,经查,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

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

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傅政华/资料图

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为严重,生活奢靡享乐,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车供个人及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及家人提供服务,频繁接受高档宴请和旅游安排;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

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傅政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傅政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老公安”

傅政华是河北滦县人,1955年3月出生,刚刚过完67岁生日。

公开资料显示,他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分校法律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

梳理他的经历,可以看出他是个“老公安”。

他早年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职,从普通侦查员做起,曾参与调查、侦破“1996年运钞车抢劫案”“1997年白宝山案”“门头沟袭警案”“黄光裕案”等多起大案、要案。

1998年前后,傅政华接到了公安部的调令,前往公安部刑侦局任职。

在公安部期间,他参与了“马加爵案”等大要案的侦破,2005年在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任上调回北京市公安局。

2010年2月,他出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新官上任三把火。上任74天后,他就搞出了个大动静——2010年5月11日晚,北京天上人间、名门夜宴等4家娱乐场所被警方查封,停业整顿6个月。这是对有偿陪侍处罚的最高上限。作为那场行动的总指挥,傅政华也为舆论所关注。

同年7月,他成为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3年后,他又调往公安部,历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等。


傅政华/资料图

直到2018年,傅政华离开公安系统,出任司法部部长。

2020年5月,他被增补为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赴重庆市。当时,傅政华还参加了调研。

但半个月后的10月2日,当人们刚开启国庆假期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1月15日,专题片《零容忍》也提到了傅政华。

在第一集《不负十四亿》中,孙力军政治团伙的诸多细节被曝光,其“小圈子”里的成员包括:

龚道安,曾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邓恢林,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王立科,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新云,曾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孙力军政治团伙

专题片当时提到:“孙力军政治团伙案是党的十八大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典型。对孙力军政治团伙案的调查还在进行中,中央已决定对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等人立案审查调查。”



爱作秀

傅政华落马后,人们回看他的种种言行,更觉讽刺。

2013年11月,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的傅政华,换上执勤服,骑着自行车,到东城区交道口派出所辖区巡逻检查,执勤完毕,赶回市公安局食堂吃午饭。

当时,他对媒体大谈执法为民,要勤到基层去“当兵”。

他还说:“没有一种根基,比扎根于人民更坚实;没有一种力量,比从群众中汲取更强大。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不是靠权力,更不是凭空产生的,是靠平时执法为民的点滴实践逐渐累积起来的。”


傅政华/资料图

2014年,傅政华更常到一线露个脸。

国家反恐办首次编制出版了《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他就亲自跑到街头给市民发;

他会身着巡警制服,腿上配备一支短枪出现在北京站,检查警力部署及各项安保措施落实情况,要求民警练就“一枪制敌”的本领。

他还在署名文章中写道:

“我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执法、管理、服务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提出要让基层党员民警更加直接地把民意和警务紧密联系在一起……概而言之,就是用民意主导警务,以民意作为警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此理论的指导下,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再难我们都要努力去做;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就要坚决抵制。”

2019年2月21日,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傅政华作为司法部部长出席会议。

他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不断改进服务群众工作。

嘴上总是挂着“人民群众”,实则完全相反,傅政华走到了今天这步。

他去年10月被查后,北京市公安局就召开了专题党委会议。会议要求,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和政治坚定,深刻认识傅政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危害,坚决划清界限,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彻底肃清傅政华流毒影响,全面净化首都公安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