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8号)

更新时间:2022-08-06 21:00:59作者:未知

南京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8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做好信息报备。7日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需通过“来(返)宁人员信息申报系统”等方式,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在抵宁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告,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各单位、社区(村)、酒店等要主动严格摸排,及时掌握相关人员信息,确保应管尽管、不漏一人。

  二、严格落实健康管理。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原则上实施“单人单套”,确需陪护的,居家隔离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

  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对省外其他地区来(返)宁人员倡导在抵宁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后续按照要求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

  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向社区(村)报备。

  三、常态开展核酸检测。即日起,全市所有人员(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其他在宁人员)需主动参加所在辖区组织的核酸筛查,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落实“一米线、戴口罩、不聚集”等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商场超市、饭店、酒店、宾馆、农贸市场、棋牌室、麻将馆、KTV、电影院、演出场所、游艺厅(室)、网吧、音乐厅、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馆等场所工作人员,以及交通从业人员、快递员、外卖骑手等重点人群需按照规定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如超期未检测,个人健康码将收到弹窗提醒或被赋黄码。

  四、加强扫码入场管理。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福利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监管场所等重点机构(场所)和麻将馆、棋牌室、茶楼、KTV、歌舞厅、游艺厅(室)、健身房、游泳馆、网吧、足疗馆、洗浴按摩中心、电影院和演出场所、酒吧、校外培训机构、室内旅游景点等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及时主动接种疫苗。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早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提高身体免疫力,齐心协力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

  六、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刻关注自身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基础上,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

  2022年8月6日

本文标签: 核酸  人员  疫情  场所  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