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积分入学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11 09:40:33作者:佚名
中山坦洲镇启乐第二幼儿园招聘教职工
坦洲镇启乐第二幼儿园是一所即将成立的镇属公办幼儿园,由镇属企业中山市坦洲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举办。因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一批,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本次招聘教职员工共17人。
(二)招聘岗位:具体岗位与条件见《坦洲镇启乐第二幼儿园教职工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幼儿教育事业;3、取得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上岗证;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体检合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周岁计算以2022年7月31日减去出生年月日)。
具体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表所列明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 8月15 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资料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文件名请以“岗位+姓名”命名,超过本公告规定时间上传资料的,其报名无效。联系人:谢园长(18923348090)梁老师(0760-86218228)。
3、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坦洲镇启乐第二幼儿园招聘教职员工报名表》扫描版一份(详见附件2,需亲笔签名,贴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一份;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厨师证等证件扫描件;
(5)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扫描件,这类证明材料上传限10项以内;
(6)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根据报名人员学历、普通话等级、职称、学术成果、所获镇(区)级以上奖励等情况,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比小于1:3的,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三)面试
1、业务副园长、后勤副园长:面试满分100分:自我介绍、演讲、答辩的形式进行。
①自我介绍(10分):简短干练清楚准确(2分钟);
②演讲(50分):对岗位业务和管理进行演讲(10分钟);
③答辩(40分):演讲完毕,现场回答问题(5分钟);
2、学前教育专任幼儿教师(含体育专任教师1名):面试满分100分:以自我介绍、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
①自我介绍(20分):简短干练清楚准确,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及应聘岗位优势(3分钟)
②才艺展示(80分):从讲故事、唱歌、乐器、舞蹈、绘画项目中自选2项展示。(讲故事:故事内容自定;唱歌:演唱歌曲一首;乐器:弹奏曲目一首;舞蹈:展示舞种不限;绘画:提前自备一幅作品,带到现场并做讲解)(7分钟);
3、厨工、清洁工:主要面试相关岗位工作方面的内容。
面试满分100分:自我介绍的形式进行。
自我介绍(100分):简短干练清楚准确(3分钟)
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及应聘岗位优势。
(四)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1、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的办法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保健医生、财务人员、保育员、厨工、清洁工、保安根据面试成绩,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公示:考察合格后,公示录取名单及电话通知;
5、聘用:以上招聘对象身份为合同制人员(与中山市坦洲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初定2022年9月1日到岗,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6.待遇:执行《中山市坦洲镇镇属企业公办幼儿园职工薪酬方案》。
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坦洲镇(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顺序: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纪律要求
(一)面试考生名单公布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处理。面试考生一经决定面试顺序,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做考核前的准备,不得高声喧哗。
(三)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并做出严肃处理。
其他
未尽事宜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教体文旅局、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中山市坦洲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协商确定。
咨询电话:0760-86218228
联系人: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