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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8-12 17:58:36作者:佚名
2022年度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工作方案
根据银川市人才兴市战略及《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优厚待遇实施办法(修订稿)》(银党办〔2022〕116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1.工作单位。在银川市级及以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就业、创业或服务人员或银川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申报。央企、区属企业及在银分支机构从业人员不可申报。
2.能力水平。符合《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双轨制”认定标准目录》标准(详见附件1)。
3.绿色通道。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工程人选及全日制博士直报市委人才工作局快速办理(市民大厅C3厅2-5号窗口)。
4.已认定人才。认定期内不需要重复申报,如在认定期内达到更高等次认定标准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人才等次。
(二)申报类型
1.全职本土类。一直在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且全职在银工作。
2.全职引进类。引进时间为2020年8月8日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内,从自治区外引进至银川市,首次在银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且全职在银工作。
3.全时引进类。未在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但全时在银工作。
4.柔性引进类。人事关系不在宁夏但通过服务协议约定每年累计在银工作时间1个月以上。
(三)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无违法违规行为;
3.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
4.符合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双轨制”认定标准目录。
5.A类、B类人才无年龄限制,C类人才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D类、E类、F类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有突出贡献和能力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归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县(市)区、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员向所在县(市)区、园区申报;银川市直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或机关单位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填报材料
(一)《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项目成果等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其中: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有关凭证。申请人为受聘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证明、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其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申报通知及有关填报表格可到“银川党建网”http://dj.yinchuan.gov.cn/查询下载;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1份(申报表、印证材料复印件及红蓝底2寸照片各一张)、电子版1份(申报表电子版、印证材料扫描件)。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
(一)全职(全时)引进及全职本土人才认定程序:
1.推荐申报。(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31日)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用人单位核实申报材料并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申请表、业绩成果印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等材料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报送至各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
2.资格初审。(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15日)各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集体研究决策后出具初审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局。
3.专家评审。(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30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领域评审专家开展评审,形成专家建议人选名单。
4.征求意见。(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15日)建议人选征求纪检监察、发改(社会信用)、公安、税务、环保、社保等部门意见。
5.终审认定。(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1月15日)征求意见结果研判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后提请市委终审认定。
(二)柔性引进人才认定程序:
常年受理、即来即办。
1.推荐申报。用人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隶属关系和归口管理的原则,报各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
2.资格初审。各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通过集体研究等方式决策后,报市委人才工作局。
3.终审认定。市委人才工作局根据申报人数及层次,不定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认定,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相关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需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资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二)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咨询电话:
市民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0951-5555330
市委人才工作局规划科 0951-55556809 5555825
附件:1.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双轨制”认定标准目录
2.2022年度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
3.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