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商洛商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工作通告(全文)

更新时间:2022-08-17 16:15:18作者:佚名

2022商洛商州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工作通告(全文)

  商洛市商州区2022年秋季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一、幼升小招生政策

  (一)平台管理。商州区所有适龄儿童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录取入学。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商州户籍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所有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接转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

  (三)计划管理。区科教体局编制招生计划,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免试入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确定生源、“掐尖招生”。

  1.主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按照商州区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商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的通知》(商州科教体发〔2022〕206号)执行。镇办小学按照原划定学区招生。

  2.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商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申报民办小学就读。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俗称摇号)的方式录取。

  二、招生程序

  (一)报名(8月15日-8月17日)

  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脑登录“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取1所公办或民办学校,阅读政策和报名须知及承诺书后,输入相关信息。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类别(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申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在平台统一选择“随迁子女类”。平台提供所有适龄儿童资审时间。

  (二)初审(8月18日-8月26日)

  1.初审地点:

  (1)申报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根据预约时间到所申报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申报商州区第一小学的学生在校本部东背街38号资格审核)

  (2)享受公办学校政策优待类的适龄儿童,到区科教体局普教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地 点:商州区人民政府西院后楼311室

  联系电话:0914—2390673

  (3)申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统一由区科教体局选派专人在各民办学校设立资审点进行资审。

  ①商州秦韵小学资审点。(申报秦韵小学的新生)

  地 点:商州秦韵小学(秦韵教育城)

  联系电话:13992425665(刘老师)

  ②商州富兴学校资审点。(申报富兴学校小学的新生)

  地 点:商州富兴学校

  联系电话:0914-2312109

  ③商州阳光学校资审点。(申报商州阳光学校的新生)

  地 点:商州阳光学校

  联系电话:13399243399

  2.资格初审:

  (1)申报公办学校适龄儿童根据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申报学校资审并进行类别认定。

  (2)申报民办学校适龄儿童根据预约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所申报学校资审。

  3.初审通过:

  (1)各公办小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依据审核所属类别依次初审通过。

  (2)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时间待区局资审结束后,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组织录取工作。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公办学校派位。

  (三)复审(8月27日)

  区局对各公办学校初审通过情况复审。

  (四)补录(派位调剂)(8月28日-8月29日)

  未被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录取的小学适龄儿童,统一回户籍地学区就读。主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回所在学区就读,学区所在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科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申报公办小学未被录取的,由区科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五)发放通知书(8月30日)

  学生到所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开学报名(8月31日)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公办学校

  1.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承诺书(资审现场签订);

  2.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购置商品房暂无房产证或购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单位集资购房须提供单位购房证明、职工社保卡、工资卡等;居民自建房须提供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区外来商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户籍地流出证明(加盖户籍地学校、镇办政府及县区科教体局公章);

  6.政策优待类按照所属类别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民办学校

  1.商州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监护人承诺书一式二份(流出地学校留存一份,资审现场一份);

  2.学生及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联系电话:

  区科教体局畅通招生咨询电话:公办小学:0914-2390673/民办小学:0914-2381902

  举报电话:0914-239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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