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李和平:建议在高校独立设置“就业创业工作处”

更新时间:2022-08-25 10:31:08作者:佚名

全国政协常委李和平:建议在高校独立设置“就业创业工作处”

8月24日出版的《人民政协报》发表了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李和平的文章《高校人才培养要和国家需要、市场需求对接》。李和平在文章中建议,“强化就业指导机构建设,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在高校独立设置‘就业创业工作处’,统筹负责就业创业工作。”
文章分析指出,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难与企业用人难并存,就业供需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凸显。从学科专业结构看,高校部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滞后于时代和社会需求的变化,社会需求最大的是工科类毕业生,但本科毕业生中的工学占比、高职专科毕业生中制造业专业占比不高,与产业发展需求不完全适应。从就业观念看,当前一些毕业生“求稳”心态突出,升学和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体制内就业的愿望比较强烈,考研、考公、考编“二战”现象更加明显,“慢就业”“懒就业”“缓就业”问题愈发突出。部分毕业生的基层就业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就业育人的任务依然繁重。
为此,李和平在文章中建议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完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从而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及时调整就业率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根据当前的就业形势,建议国家大力发展理工农医类高校和专业,适度发展师范类高校和专业,持续压缩文史财经类招生规模。不再审批师范、医学、公安司法类高职院校和专业,此类院校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升格或并入本科高校。”
另外,李和平还在文章中指出,“建议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机制。突出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用好公共就业资源,配合人社部门将公共就业政策、资金、服务更多向高校毕业生倾斜,吸引更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校园提供服务。要强化就业实习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见习补贴等政策,帮助更多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要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接续服务,与人社部门及时衔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早落实岗位。强化就业指导机构建设,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指导意见,在高校独立设置‘就业创业工作处’,统筹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在省级层面明确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创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