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8-26 16:11:14作者:未知

南京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参照南京房产局2022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观泓雅苑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供应的公告》,购买产权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住房)》或《南京市购房证明(本市户籍单身无住房)》;

  2.未在南京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

  其中,35周岁以下个人还需提供在南京累计缴纳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南京市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单身)》;

  2.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3.提供自开具购房证明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三)各类人才家庭或个人

  1.持有《南京市人才购房证明》;

  2.未在南京市享受过产权型住房保障;

  3.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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