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更新时间:2023-01-19 14:56:30作者:智慧百科

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2023年1月19日,南华基金发布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基金名称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主代码00562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3月15日,申购起始日2023年1月30日,赎回起始日2023年1月30日。

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的开放期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0日。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申购时,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文标签: 债券  南华瑞鑫  混合型基金